当前位置: 主页 > 新闻资讯

海关新规定:5类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

发布日期:2017-08-29 

这几天你的微信朋友圈是否被一篇《6月1日起,海关总署最新规定:这5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》的文章刷屏?

有人表示:不止代购们要哭了,很多人都会中招!

先来看看这篇文章是怎么说的。大意是:

从6月1日开始,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,这项新政策即《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明确规定了: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!

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:

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;

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,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;

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,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,其尚未办理的;

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、内容存疑,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、鉴定、验核的;

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。

这是什么情况?代购和出国购物又要变严了吗?

小新查阅资料发现该规定确实是真实的,但并非是从今年开始施行。

真相是:

海关总署的确公布过:2016年第14号公告

但公布时间是:2016年3月14日。

生效时间:2016年6月1日

而不是大家误解的:2017年6月1日